在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我院成人高等教育以函授为主体的特点,对照要求,从教学计划、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档案等管理环节入手,严格管理,逐步形成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一、教学计划管理
教学计划是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
1、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改
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应有符合培养规格的教学计划。
新开设专业,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国家及省相应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有关系(部)根据指导性计划的要求,研究制订适合我院成人高等教育特点的教学计划,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教学计划应在新生报到前完成。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须认真总结,每年进行一次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2、教学计划的规格要求
教学计划中,对教育质量的要求,应与普教相同(或相近)专业保持同层次、同规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保证培养规格的前提。突出针对性.加强实践环节,增设思想教育课及地方课程,体现成人教育特色。
教学计划中,教学总学时数的安排,理科专业应控制在1800—2000学时;师范、文科、财经、法律、管理类专业,应控制在1400—1600学时。实践教学时间一般安排10周左右。面授总学时不少于教学总时数的35%;其中主干课程不少于40%。
3、教学计划的内容:
教学计划应包括: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学制、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学时分配、教学进程表、必要的说明等内容。
课程类型包括:师范类:公共必修课、教育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地方规定课程。非师范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4、教学计划的执行
教学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管理,有关系(部)具体承担教学任务并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组织教学活动。教学计划的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调整,应由有关系(部)与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研究并书面呈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按调整后的方案执行。
5、教学大纲管理
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某学科教学内容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选编教材、进行教学、考核命题的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应有规范的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应明确规定课程的性质、任务、结构、体系、知以范围、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上的具体要求。无统编大纲的课程.由有关系(部)组织编写教学大纲,继续教育学院处审核,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二、授课教师管理
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师资队伍,采取专兼职相结合。我院教师均有义务承担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兼职教师队伍由热爱成人教育、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兼职教师相对稳定。
1、授课教师的选聘
选聘程序为:在面授前一学期结束前,由有关系(部)分管成教主任,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提出下次面授的授课教师,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发给《授课通知单》。
外聘教师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教学需要进行选聘。授课教师的选聘以一学期为周期,基本保持授课教师的稳定性。
2、授课教师的课前准备
被聘教师接到《授课通知单》后,一周内到继续教育学院填写《授课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领取教材,按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备课、填写《教学进度表》。编写课程自学辅导材料及自学进度安排。由继续教育学院汇编成《函授通讯》发给学员。
3、授课教师的考评
采取听课、问卷调查、开学生座谈会、检查备课情况等形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记人教师教学档案。
三、教学过程管理
函授教育的教学过程主要有:自学、面授、辅导答疑、作业、考核、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组成。按照《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试行)》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函授教学各环节的前提下,加强自学、面授、作业、辅导答疑、考核等教学环节的管理。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院成人高等函授教育的教学过程采用“自学面授式”或“面授自学式”模式。
(1)自学面授式:
自学 面 授 自学 面 授
a)新学员自学; a)新学员面授新课; a)复习与预习; a)考试;
b)老学员复习和预习; b)老学员考试和面授; b)完成作业。 b)面授新课;
c)完成作业。 c)布置新课作业, c)布置新课作业,
提出自学要求。 提出自学要求。
(2)面授自学式:
面授 自学 面 授 自 学
a)面授新课; a)复习与预习; a)考试; a)考试;
b)布置自学要求与作业。 b)完成作业。 b)面授新课。 b)完成作业。
1、自学
自学是函授教育的重要环节。学员应根据《函授通讯》的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自学进度表》,安排好自学,完成规定作业,面授报到时,将作业、《自学进度表》交继续教育学院转交有关教师批阅。否则不予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为加强对学员自学过程的管理,自学过程中,继续教育学院寄发《自学情况凋查表》,了解掌握学员自学情况。
2、面授
面授是授课教师通过讲授,指导学员全面掌握教材内容和自学方法,实现能力培养的课堂教学活动。
①面授时间安排
每学年面授不少于二次(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其中暑假25天左右,寒假10天左右,全年合计不少于35天);面授期间,每天不少于7课时。为保证面授工作的顺利进行,面授前一个半月,由继续教育学院寄发《面授通知》。
②面授课程的教学要求
面授课程以授课教师的重点讲授为主,在系统讲授本课程内容的基础上,对自学难度大,不易理解的内容应精讲,对自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重点、难点应组织辅导答疑。面授过程中,授课教师应加强学员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训练,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③为加强面授期间的教学管理,采取班主任、授课教师双重点名方法,加强学员到课情况检查。建立学校教学督导组听课制度。每次面授,对每门课至少听课一次,并有听课文字记录;继续教育学院通过教学效果问卷调查,召开学员、授课教师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教学情况、分析、评价教学质量。为加强课堂的教学总结工作,授课教师应对教学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并形成文字材料,连同领导听课记录,一并存人教学档案。
3、作业
作业是帮助学员消化、理解、巩固教学内容的重要手段,学员必须认真独立完成各课程规定的作业,并在下次面授时交班主任转交授课教师批改、登分。对缺交该课程三分之一作业量的学员,不予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和正常补考。
4、考核
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及学员学习情况的必要手段。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应安排考核。
①考核形式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考核工作采取考试、考查两种形式,可采取闭卷、开卷、随堂作业等方式。
②命题的要求
各课程的命题,应以教学大纲及教材为依据,试题区分度合理、题量适当,每门课程不少于二套水平、题量相当的试卷,经系(部)分管主任审批签字后,于考试前二周交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制卷。
③考核的组织工作
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负责,有关系(部)负责抽调监考教师。考核采用单人单桌。每考场一般30人左右,不少于二名监考教师。学校教学督导组、继续教育学院组成巡视组加强对各考场的检查巡视工作。凡发现作弊行为的学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④考核管理日标
a、加强试卷的统计工作,了解掌握学员成绩分布规律,指导教学改革。
b、逐步完善教、考分离制度,加快主干课程试题库建设及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建立。逐步做到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四、教学质量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贯穿教学全过程的重要内容。
①常规检查制度化
常规教学检查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值班制度、听课制度、学员自学情况检查、教学效果调查及召开授课教师、学员座谈会等形式。
通过检查,了解掌握教学及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评价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形成文字材料存入教学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系(部)及授课教师本人,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②加强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
对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一般在上一学期结束前,对系(部)下学期所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授课计划、任课教师及教材的落实情况逐项检查与落实,并组织授课教师备课。
③加强对学员考核成绩的分析与评价,监控教学质量
学生考核成绩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学期结束时,对各科考核成绩认真分析,并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学质量分析与监控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等适当调整的主要依据之一。
④围绕培养目标,加强专业教学质量的分析与评价,进一步在教学质量检查与监控基础上,围绕专业培养目标,每学年组织有关系(部)对教学计划中课程的结构与衔接、理论与实践环节的安排、实施培养目标的手段等,进行质量分析与评价。并提出提高该专业教学质量的措施及建议,存入教学档案。
⑤加强课程分析及课后总结,进一步完善课程建设课程分析及课后总结是专业教学质量分析与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分析主要是在面授结束后,组织有关系(部)领导及授课教师,结合听课记录和教学效果调查,围绕教学要求及该课程的特点,分析课程完成情况、评价成绩,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的书面分析报告,归入教学档案。对合理建议,应予以实施。
⑥每年进行一次毕业生跟踪调查,重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等及工作情况的反映,通过社会、用人单位及毕业生的反馈信息,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调整专业结构。
五、教学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专人负责:按照《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试行)》的要求,健全教学档案,分类保存,为教学工作提供服务。教学档案主要包括:
①国家、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条例、法规和有关文件。
②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配课计划、《教学进度表》、课表及教学总结材料、教学效果调查材料,及教学总结材料、教学效果调查材料、及学员自学调查、德育调查等材料。
③授课教师《授课通知单》存根、《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学工作量统计及教师个人教学档案。
④学生学籍管理材料、试卷、毕业论文、学生名单及通讯录,学生跟踪调查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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