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师〔2017〕4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5年10月)、《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部令第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和《安徽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皖教发〔2017〕1号),结合我省中小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十三五”中小学校校长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校长队伍为目标,以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校长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创新校长培训机制为动力,鼎新制度机制、模式方法和保障举措,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校校长队伍,全面适应教育内涵发展、均衡发展和优质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把准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服务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教育改革发展全局,按照“以德为先、育人为本、引领发展、能力为重、终身学习”要求,突出政治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政策法规和校长职业道德等通识教育,将治理能力培养贯穿培训始终,全面提高中小学校校长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统筹规划,完备体系。坚持“中央领导、省级统筹、地方管理、县级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是组织实施校长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快建设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健全校长培训制度,完善校长培训机制,优化校长培训课程,创新校长培训模式,建立校长培训质量标准,探索构建开放、灵活、规范、高效的校长培训体系。
(三)覆盖全员,突出重点。坚持按照校长培训组织权限实施分级培训,面向全体校长(包含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分学段、分层次、分岗位的校长全员培训。优化校长队伍结构,打造一支胜任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教育家型校长的阶段鲜明的梯级队伍。聚焦乡村,加强乡村校长培训,整体提高乡村校长素质能力。
(四)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坚持把提高校长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校长专业成长规律,落实校长专业标准,加强顶层设计,鼓励地方探索,破除校长培训工作制度机制障碍,推动培训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提高校长培训质量和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长培训工作,全面落实大规模校长培训战略任务,面向全员轮训一遍,组织实施校长梯级培养工程。全力推进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培训体系更为完备、培训制度更为科学、培训机制更具活力、培训模式更加务实、培训特色更加明显,服务提高校长素质能力更加显著,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实践更加有力。
(一)完善校长培训体系。整合联合县域内外校长培训优质资源,推进资源集成和多方协同,建好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成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健全校长培训制度体系。加强校长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有影响的校长培训基地。
(二)完善校长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责任主体制度,明晰行政推动责任主体、机构实施责任主体和自主发展责任主体,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责任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综合治理,激活各方动力,形成省市县校四级纵横贯通的工作管理机制。
(三)完善校长梯级培养。面向全员轮训一遍,全面提高校长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校长梯级培养工程,建成层次合理的校长梯队。跟进“江淮好校长”评选,实施好校长培养计划,培育教育家型校长。支持校长提升学历层次,实现校长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培训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校长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有影响的培训基地,促进不同区域、不同学段、不同发展阶段校长培训工作的协调发展。
——加强县级校长培训基地建设。出台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意见,建好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加强实践培训基地建设,遴选一批办学思想先进、教学改革有特色、教育治理有特点的优质中小学作为基地。推进资源集成和多方协同,联合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校,建成地方政府为主导、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为主体、高等院校和远程培训机构为支持、优质中小学校为基地、立足校本岗位实践的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加强市级校长培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市与属地高等学校合作,鼓励高等学校发挥学科优势,合作建立区域性教师教育联盟,协同建设市级教师发展学院(或教育干部培训机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市级校长全员培训工作。
——加强省级校长培训基地建设。整合联合系统优质校长培训资源,建设省级干训基地。依托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建设安徽省教育干部网络分院,搭建覆盖全省、开放优质、规范有效的校长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
(二)调整优化运行机制。落实校长培训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省级规划指导、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管理、学校支持落地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各级主体责任,落实省市县校四级纵横贯通的工作管理机制。
——省级规划指导。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校校长培训工作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机构负责对各地校长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重点组织实施“长三角”名校长联合培养工程,“江淮好校长”培养工程、校长工作室建设等校长梯级培养工程,以及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高中阶段学校校长全员培训。协同实施国家卓越校长领航工程、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和培训者能力提升工程。
——市级统筹协调。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校长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和基地建设。市级校长培训机构(市级教师发展学院)负责区域内中小学校校长培训教学指导工作,重点负责承担初中校长全员培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和市级校长梯级培养工程等。
——县级组织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校长培训工作的实施规划、培训管理和基地建设。县级校长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承担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专题培训和县级校长梯级培训工程等。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市)组织实施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
——校级支持落地。中小学校为本校校长返岗实践、行动研究等环节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支持校长开展岗位研修和自主研修。实践培训基地学校主动承担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校长观摩学习、跟岗研修、挂职锻炼等实施工作。
(三)改进校长培训内容。推行按需施训,针对不同层次、类别、岗位校长的发展需求,依据校长专业标准、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校长培训课程标准和乡村校园长培训指南等,围绕校长价值领导力、课程领导力、教学管理领导力、考试评价领导力、信息化领导力要求,丰富优化培训内容,其中实践性课程占一定比例。要将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培训首位,突出政治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政策法规和校长职业道德等通识教育,列入培训必修模块;将治理能力培养贯穿培训全过程。
——任职资格培训。通过培训,帮助校长了解专业职责,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重点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在提任前或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提高培训。通过培训,帮助校长开阔视野,更新理念,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总结办学经验,形成办学特色,重点提升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培训时间为240学时。
——高级研修。通过培训,帮助校长反思办学治校实践,凝练办学思想,重点提升校长战略思维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引领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校长加快成长为学校管理专家。培训时间应根据培训项目特质和校长队伍建设实际确定。
——专题研修。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教育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设置专题培训,帮助校长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提升破解当前“热点”“难点”问题能力。培训时间由各地根据需要确定。
(四)创新校长培训模式。更新培训理念,坚持以参训校长为主体、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为目标,采取专家讲授、案例教学、学校诊断、同伴互助、实践培训、行动研究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研讨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海外研修培训、区域联合培养计划等协同方式,拓宽教育视野,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探索实施临床培训模式。深入学校现场,开展临床诊断,针对办学治校中的实践困惑和实际需求,制定“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个性化培训方案。通过现场对准诊断、对症示范、对比研磨,通过情境体验、总结反思、行动研究,帮助改进办学治校行为,提高校长培训质量。探索建立校长常态研修良性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络培训制度,推行“互联网+”模式,建立与网下结合的校长工作室,建立与实践融合的网络研修工作坊,创建校长网上论坛,开展区域内、区域间校长的协同研修,推动校际间、城乡间校长结队帮扶,形成校长学习共同体,实现校长培训常态化。
(五)加强培训团队建设。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定期选派管理者参加国家级培训,经常性地组织实施管理者专项培训。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坚持以“对党忠诚、政治坚定、熟悉教育规律、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为标准,遴选知名专家学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机构骨干培训者和一线优秀校长作为专兼职培训者,其中区域外专家学者和一线优秀校长占有一定比例,建立培训专家团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校长培训专家工作组,强化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
实施培训者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创设条件,服务专兼培训者专业发展。加大专职培训者培训力度,通过进修深造、挂职锻炼、合作研究等多种途径,保证其每年参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鼓励支持培训管理者和培训者深入开展培训工作调研和专题研究,发现、研究、总结和推介典型经验,不断提升校长培训专业品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关于“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人才工作要求,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校长“培养、选拔、培训、管理”一体化长效机制,强化校长培养培训与管理使用的有机衔接。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校长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实现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制定、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导评估等管理环节,与培训机构的政策落实、组织实施、过程管理、跟踪指导等实施环节,做到上下联动、无缝对接。
(二)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以教育治理思维推动校长培训工作改革,严格执行新任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必须参加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激发校长参加培训的内驱力,激发校长自主研修与自主发展。建立训用结合制度,培训情况与其考核、评定、任用、晋级挂钩。建立培训学分与校长管理结合机制,构建校长培训学分银行。完善培训方案生成、学风建设、学员管理、考核评价、质量评估等制度,规范培训方案备案、培训质量报告、培训证书验印工作。通过优化完善,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培训制度体系。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校教师培训经费的政策规定,建立稳定的校长培训经费来源渠道,将校长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培训需要。要多渠道筹措校长培训经费,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培训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完成各类校长培训任务。完善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培训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强化督导评估。建立校长培训专项督导制度,将校长培训工作绩效列为教育督导内容,教育督导结果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校长培训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估方式方法,采取专家实地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估、第三方评估和大数据评估等方式,从培训需求分析、政策研制、统筹规划、项目实施、培训绩效、训后跟进和经费投入与使用等环节,加强对校长培训工作的管理与实施绩效进行全面评估,监测培训质量,公布和使用评估结果。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6月6 日